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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6 年 10 月 5 日,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市场监管部发布 No-Action Letter,允许指定合约市场(DCM)将现有「永续风格」广基证券指数期货合约转换为「真正的广基证券指数永续期货」。此举延续了 CFTC 对数字商品永续期货的处理思路,并将监管边界拓展至传统证券指数层面。本文从定性、程序与制度信号三个层面作分析。
发生了什么
转换的核心:移除到期日
根据 CFTC 第 9308-26 号公告,DCM 可移除其现有广基证券指数期货「永续风格」合约的到期日,并将相关修订转换为「真正的广基证券指数永续期货」合约。该转换须以满足信函所列客户保护与程序条件为前提,包括:向持有未平仓头寸的市场参与者征求意见、提前通知并提供退出头寸的机会、提供适当的风险披露,以及确保不修改其他实质性合约条款(CFTC Release 9308-26,2026-10-05)。
备案与期限要求
DCM 还须依据 CFTC 法规 40.5 或 40.6 提交修订文件,并认证符合信函中的全部条件。该 No-Action 立场将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到期,构成一个短期、限时的合规窗口。
为什么重要
监管定性的延续与拓展
CFTC 此前已就数字商品永续期货发布类似 No-Action Letter(26-19,2026-06-12,有效期至 06-30)。此次将同一转换逻辑复制至「广基证券指数」层面,表明 CFTC 将此类「无到期日期货」纳入期货监管通道(而非互换),并将其管辖范围从加密资产延伸至传统证券指数期货。
司法争议的制度注脚
该举措应置于 Kalshi 与 CME 的永续期货之争背景下理解。CME 此前起诉 CFTC,质疑其将「永续合约」作为期货而非互换进行监管的定性。本次针对广基证券指数的豁免,实质上再次确认了 CFTC 的定性立场,为这一尚在审理中的争议提供了新的制度注脚。
怎么看
- 定性立场:CFTC 延续将广基证券指数永续期货纳入「期货」监管通道的立场,而非按互换处理。
- 程序要求:转换须满足征求反馈、提前通知、退出机会、风险披露四项客户保护义务,且不得改动其他实质条款。
- 时效约束:No-Action 立场仅至 2026-10-20,DCM 须在期限内完成 40.5/40.6 备案。
- 制度信号:从数字商品到证券指数,CFTC 以限时豁免逐步填补「无到期日期货」的监管空白。
一句话总结
CFTC 以一份限期 15 天的 No-Action Letter,允许 DCM 将广基证券指数「永续式」期货转换为真永续期货,附以客户保护与备案程序;这是 CFTC 将「无到期日期货」的监管边界从加密资产推向传统证券指数的又一步试探。
本文基于 CFTC 官方公告(Release 9308-26,2026-10-05) 及 TokenPost(2026-10-05) 报道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