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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发出最后警示:依赖全行业 no-action(不采取执法行动)过渡安排的数字资产企业,须在 9 月 30 日前申请或变更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牌照,否则自 10 月 1 日起可能违反《金融服务法》并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罚款最高达年营业额的 10%。
发生了什么
ASIC 这份「最终呼吁」针对的是它自 2025 年 10 月更新 Info Sheet 225(数字资产金融产品与服务指引)后设立的全行业 no-action 过渡机制。最初宽限期到 2026 年 6 月 30 日,今年 6 月 ASIC 将期限延长至 9 月 30 日,并扩大了适用范围——把通过 AFS 持牌机构从事「授权代表」或「中介授权」安排的数字资产企业也纳入。
三张牌照、三个动作:需要 AFS 牌照的,9 月 30 日前申请或变更;需要澳大利亚市场牌照、或清算结算(CS)设施牌照的,同一期限前必须书面通知 ASIC 申请意向并完成预申请会谈,之后 12 个月内正式提交申请。
ASIC 表示,自 2025 年 10 月以来已收到超过 45 份 数字资产相关牌照申请。10 月 1 日之后仍无证经营、又不在 no-action 豁免范围内的企业,将面临最高年营业额 10% 的罚款,且可能是民事与刑事双重责任。
背景里还有个更关键的时间点:澳大利亚《2026 年公司法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DAF Act)已于 4 月 1 日通过议会、4 月 8 日获御准,将在 2027 年 4 月 9 日正式生效。眼下这轮 AFS 牌照申请,是进入 DAF 新框架前的「第一关」。
为什么重要
这套宽限期的法律本质是「行政不执法」,不是「豁免持牌义务」。ASIC 明确说 no-action 是一份政策决定、不是法律意见,随时可以撤回。企业就算赶在 9 月 30 日前递交申请,也不等于拿到牌照——它只是暂时不会因为无证被追责,底层《2001 年公司法》第 911A(1) 条的持牌义务一点没变。
10% 的罚款是「营业额挂钩」而非固定金额,对小企业可能致命、对大平台则是合规成本与罚款的博弈。而 DAF Act 引入的「数字资产平台」「代币化托管平台」等新牌照类别,意味着今天拿到的 AFS 牌照,明年 4 月之后大概率还要再做一次牌照变更——这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次性动作,而是一段持续到 2027 年的迁移过程。
对离岸向澳洲展业的机构而言,no-action 的覆盖是有边界的:加密借贷/收益产品、除稳定币外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以及大部分衍生品都不在豁免范围内。而宽限期的适用前提,包括「须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在澳洲提供过相关服务」「面向零售客户须加入澳大利亚金融投诉局(AFCA)」「外国公司须完成注册并委任本地代理人」。
还有一个背景因素强化了 ASIC 的底气:其「现行法对金融产品的定义宽泛且技术中立」的立场,去年刚在高等法院的 Block Earner 案中得到确认。也就是说,企业寄希望于「我们的产品不是金融产品、不需要牌照」的抗辩空间正在被司法判例持续压缩,绕开牌照的合规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市场牌照和清算结算牌照的路径更微妙:9 月 30 日前只需「书面通知+预会谈」,正式申请可在 12 个月内再交。这意味着有一批企业会在未来一年里,处于「已经告知 ASIC、但牌照还没下来」的灰色过渡态——这一年间它们在澳洲的经营,既没有牌照背书,也不再享受 no-action 的完全庇护,等于把自己的合规风险推迟而不是消除。
怎么看
- 别把 no-action 当牌照:它只挡「无证追责」,不改变法律定性,撤了就是裸奔。
- 9 月 30 日是起点不是终点:市场牌照/清算结算牌照只需先「通知+预会谈」,真正提交可延后 12 个月,但这 12 个月里的经营合规风险得自己扛。
- 香港对照:ASIC 用「更新指引+全行业 no-action+分阶段牌照」三步走,把存量业态平滑迁入持牌体系;香港对 VASP 采取「过渡期+视作持牌」路线,两者都是给存量一个缓冲,但缓冲条件与执法口径值得牌照合规团队逐条对比。
一句话总结
澳大利亚加密「宽限期」倒计时进入最后一个月——9 月 30 日不是免罚终点,而是无证经营刑事风险起算的起点,10% 年营业额罚款只是最显眼的那一条红线。
本文基于ASIC 官方公告(Final call for firms to act before ASIC’s digital asset licensing deadline)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