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家机构联盟治理:Open USD能否用”收益共享”模型改写稳定币的监管叙事?

140家机构联盟治理:Open USD能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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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家机构联盟治理:Open USD能否用”收益共享”模型改写稳定币的监管叙事?

6月30日,一个叫Open Standard的组织宣布推出Open USD(OUSD)——令人瞩目的不是又一款稳定币,而是它的支持者名单:Visa、Stripe、Mastercard、BlackRock、Google、Coinbase、Ripple、BNY、Shopify、Solana……超过140家横跨支付、银行、金融科技和加密领域的机构。

但比名单更值得关注的,是OUSD的治理结构和收益分配模型——它试图回答稳定币行业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当稳定币从交易工具变成支付基础设施,储备收益应该归谁?

OUSD的三个结构性创新

“零成本铸赎+无限规模”:去掉稳定币的准入门槛

现有的法币稳定币——USDC和USDT——对机构用户收取铸币费和赎回费,这在使用量不大的情况下不算问题,但当企业月流水过亿时,零费率和无限铸赎就成了一个基础设施级别的区别。OUSD承诺零费用铸造与赎回、无人工发行规模限制,本质上是在告诉企业:”把稳定币当作支付轨道,而不是一个需要精打细算成本的产品。”

从合规角度看,零费用降低了稳定币”像钱一样流动”的门槛,但也带来了一个监管敏感的问题:如果铸赎免费,谁来承担合规成本?目前OUSD的答案似乎是”用储备收益覆盖运营支出”——但这会让合规支出与储备收益率挂钩,在市场利率下行时可能形成压力。

“储备收益归合作伙伴”:打破了稳定币发行的利润模型

这是OUSD最具颠覆性的设计。按照Open Standard的声明,OUSD的储备资产(很可能是美元存款和短期国债)产生的全部收益,扣除少量管理费后按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作伙伴,而非由单一发行方保留。

对比一下:Tether在2024年实现了超过100亿美元的利润,主要来自其储备资产的利息收入,但这些利润几乎全部由Tether公司保留。Circle的USDC储备收益也主要由Circle获取。OUSD的做法相当于把稳定币的”铸币税”从单一发行方转移到了整个生态网络

这在监管上的含义深远:如果稳定币的收益不再集中于单一实体,那么把它定性为”银行类业务”或”证券”的法律基础也会被削弱——因为没有单一的”发行人”在从用户资金中获利。

“独立董事会治理”:一种预先规避”单一控制点”风险的尝试

OUSD将由Open Standard运营,这是一家由合作伙伴代表组成董事会的独立公司,目标是防止任何单一实体单独控制决策。Zach Abrams——Stripe旗下稳定币基础设施公司Bridge的联合创始人兼CEO——将暂任Open Standard首席执行官。

这一治理架构的设计显然是汲取了Libra/Diem的教训:当时Facebook(现Meta)作为单一主导方引发了全球监管的强烈反弹,各国央行和立法者担心一个科技巨头获得货币发行权。OUSD的解决方案是从一开始就把治理权分散化——没有单一控制点,监管机构就很难把它当成”某个公司的稳定币”来针对性打击。

与GENIUS Act和MiCA的合规碰撞

GENIUS Act:OUSD的收益共享模型可能绕过了”支付稳定币发行人”的定义

美国OCC在2月提出的GENIUS Act实施细则中,禁止”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人”以外的任何实体在美国发行支付稳定币——这直接影响到第三方稳定币奖励计划。但OUSD的模型提出了一个微妙的问题:如果收益不是来自”奖励计划”而是来自”储备资产的自然孳息”,且收益按合作伙伴的贡献比例分配而非由发行人单方决定,这是否落入了GENIUS Act的监管范围?

这可能是OUSD最聪明的合规设计:它没有创建一个需要通过监管审批的”收益产品”,而是让收益成为参与网络的自然结果——就像银行间支付系统SWIFT的成员费返还,而不是银行向储户支付利息。

MiCA:联盟治理是否满足”单一可识别发行人”要求?

欧盟MiCA框架要求稳定币有一个清晰可识别的发行实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OUSD的”独立公司+联盟董事会”模式存在一个潜在的合规张力:当治理权分散在140多家机构之间,谁对稳定币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如果出了问题,监管机构找谁?

Open Standard作为运营实体可能被认定为发行人,但140家合作伙伴的角色在法律上更模糊——他们是”分销商””用户”还是”共同发行人”?这个灰色地带在MiCA框架下可能引发争议。

怎么看

  • OUSD不是另一个USDC:它的目标不是加密交易对的计价单位,而是企业间的支付和结算轨道。这使得它的竞争对手更像是SWIFT和ACH,而非USDT。
  • 收益共享是稳定币监管的最大变量:如果储备收益被分散到整个网络而非集中于单一实体,现有的”稳定币发行人=银行”的监管框架可能需要重新思考。OUSD是这个理论的第一块试验田。
  • Bridge/Stripe的影子:Zach Abrams暂任CEO意味着Stripe的稳定币基础设施(Bridge的Open Issuance平台)可能在OUSD的底层发挥关键作用。这不是一个偶然的人事安排,而是一个清晰的信号:支付巨头正在从”接入稳定币”转向”构建稳定币的基础设施层”。
  • Libra 2.0但更聪明:OUSD吸取了Libra的全部教训——不叫”全球币”、不锚定一篮子货币、不把治理集中在单一科技巨头手中、不试图绕过现有金融体系——但保留了Libra最核心的洞察:支付网络的价值由参与者共同创造,收益也应由参与者共同分享。
  • 140家的名单是信号,不是壁垒:名单的长度证明了行业共识,但真正的考验是把名单转化为实际交易量,以及当第一次治理争议出现时(比如储备资产的配置策略),联盟能否做出有效决策。

一句话总结

OUSD不只是在发布一款稳定币,它是在提出一个新命题:当稳定币的收益不再属于单一发行方,监管机构用来定义”发行人”的法律框架本身也需要重新校准。而140家机构的集体背书,让这个校准过程不再只是理论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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