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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证券法合规视角拆解 Blockchain.com 与纽交所集团 MOU 的实质:它不是「加密交易所上架美股」,而是一套以数字 ATS 为核心的代币化证券分销安排,其法律定性、牌照要求与股东权利安排,决定了这件事能否真正落地。
事实与依据
一份受监管的分销安排
9 月 23 日,NYSE Group 与 Blockchain.com 签署谅解备忘录,拟通过纽交所数字另类交易系统(Digital ATS)向 Blockchain.com 全球用户开放代币化美股及 ETF 交易。该 ATS 于今年 1 月披露,设计支持 24/7 交易、碎股、稳定币资金与即时链上结算,并支持「传统股票的代币化版本」与「原生以代币形式发行的证券」两种形态。
SEC 创新豁免划定的边界
上周 SEC 推出五年期「创新豁免」,允许合格平台在公链交易部分代币化 NMS 股票、免于注册为交易所,但要求代币保留股息、投票等传统股东权利,并排除只追踪股价的合成产品。此前 Clarity Act 在参议院搁浅,这条行政路径成为关键替代。
参与者的牌照拼图
纽交所 3 月已与 Securitize 签约(数字过户代理 + 券商参与人);Blockchain.com 则已通过 Ondo Finance 在 EEA 30 国及非洲、南美提供追踪型代币化美股,并于 5 月秘密递交美国 IPO。
合规分析
ATS 的法律地位:不是「去监管」
数字 ATS 属另类交易系统,受 SEC Regulation ATS 约束;交易仍需通过合格券商(broker-dealer)接入。所谓「创新豁免」豁免的是「注册为交易所」这一项,不是豁免证券法本身——发行、分销、托管、过户各环节仍受证券法、反洗钱与托管规则约束。
创新豁免与 Reg ATS 的适用关系
要区分两层:SEC 上周的「创新豁免」解决的是「哪些代币化证券可以在公链上被合格平台交易、且不触发交易所注册义务」;而纽交所的数字 ATS 本身仍要落在 Reg ATS 的框架内运行。二者不是替代关系,而是叠加关系——平台合规与代币合规两条线都要满足。
股东权利是硬约束
SEC 明确代币必须承载股息与投票权,纯价格追踪产品不适用豁免。这条规定直接划定了「代币化证券」与「合成敞口」的监管分界,也解释了为何 Ondo 的追踪型产品走的是另一条(非美、DeFi)路径,而纽交所 ATS 主打的是「权利完整的代币」。
稳定币结算的责任归属
ATS 设计中的「稳定币资金」与「即时结算」,把结算最终性(finality)、稳定币发行方的储备与反洗钱义务都带入了传统证券结算从未触碰的领域。资金托管、结算时点、差错处理的责任链条,需要新的规则来兜底。
跨境分销是最大变量
Blockchain.com 用户遍布 70+ 法域,代币化美股在各法域的证券认定不同。境外用户准入取决于当地证券法,这是整套安排里最难解决、也最容易被忽略的合规变量。
机构合规要点
- 券商 / 交易平台:参与代币化证券分销需持有 ATS / 券商相关资格,不能以「链上 token」规避证券法。
- 托管与过户:代币承载股东权利,要求数字过户代理(如 Securitize)与合规托管并行,股东名册与链上记录须一致。
- 反洗钱 / 制裁:70+ 法域跨境准入叠加链上结算,KYC / AML / 制裁筛查强度显著提升。
- 结算与稳定币:厘清稳定币资金的托管、结算最终性与差错处理责任,不能照搬传统 T+1 的假设。
- 数据互换:行情数据分发涉及市场数据牌照与数据合规,是常被忽视的附随义务。
结论
纽交所 + Blockchain.com 的 MOU,本质是把代币化证券嵌入「ATS + 持牌券商 + 数字过户代理」的既有证券监管框架。它释放的信号是:代币化证券的主流路径是「受监管的链上结算」,而非「链上规避监管」。落地仍取决于监管审批、股东权利的可执行性,以及稳定币结算的责任归属。
本文基于The Block(2026-09-23)、Decrypt等一手报道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