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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e 创始人 Jesse Pollak 7月21日在 X 上发了一条让人意外的帖子:公开承认 Base 在代币化股票赛道上落后于 Robinhood Chain,并称正与 Coinbase 推进 1:1 资产支持的产品来”修复这个问题”。这不是简单的赛道竞争表态——在这句话背后,隐藏着一个关于代币化股票法律结构的根本性选择,而这个选择将决定两类产品在美国证券法框架下面临完全不同的合规路径。
发生了什么
Pollak 公开认输,但结构性回应值得关注
7月21日(Jesse Pollak X帖文,2026年7月21日),Base 负责人 Jesse Pollak 发推称:”Robinhood Chain 在 EVM 环境中推出代币化股票这件事做对了。我们在 Base 上落后了,这让我很沮丧。但我们正与 Coinbase 推进相关产品,而且我们的代币化股票将是1:1 资产支持的,而非 Robinhood 的衍生品模式。”这条帖文是在回应 Robinhood Chain 7月1日主网上线后的市场压力。
这不是 Pollak 第一次公开”认错”。在此之前,他已承认 Base 过去一年多押注社交代币和创作者经济是战略失误,并将 Base App 的领导权交回 Coinbase,由 Cobie 接手。Base 正在经历从”社交链”到”金融链”的剧烈转型,而代币化股票是这个新叙事的关键一环。
Coinbase 6月就已埋下的伏笔
Pollak 的帖文并非孤立的表态。早在6月16日,Coinbase 已通过官方 X 账号宣布推出1:1 资产支持的代币化美股,CEO Brian Armstrong 亲自站台(Coinbase官方X公告,2026年6月16日),强调”这些是真正的1:1支持的代币化股票,你拥有一家公司的实际股份在链上——不是衍生品,不是IOU”。公告明确产品将首先面向非美国客户,美国境内需等待进一步的监管明确。
Coinbase 的代币化股票将运行在由 Base 提供结算层的 Coinbase Tokenize 平台上,该平台被设计为机构级的 RWA 发行、管理和交易基础设施,可以自动处理股息分发、股票拆分等公司行为,并支持 7×24 链上结算。
为什么重要
“1:1资产支持” vs “衍生品暴露”——不是营销话术,是法律分叉
Pollak 刻意区分的两条路径,在证券法框架下有着本质差异。
SEC 公司金融部已明确表态:证券的发行形式——无论持有人是记录在链上还是链下——不改变联邦证券法的适用方式(SEC Corporation Finance Statement)。股票在任何格式下都是《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下的”股权证券”。这意味着:
一枚真正 1:1 由底层股票支持的代币,本质上是对底层股票的法律请求权(claim)。在 SEC 的框架下,这种结构会将产品拉入与股票本身相同的注册、托管和过户代理人义务轨道。而 Robinhood 在欧盟提供的”暴露型”代币——根据其官方表述,是让用户”获得对美国股票的风险暴露”而非直接持有股份——在 MiFID II 框架下可以走不同的监管通道。
这就是为什么 Pollak 说 1:1 支持模式”在信任、资本效率和机构接受度方面会好得多”,也恰恰是为什么这个模式在美国境内更难落地。
非美国客户优先策略,是合规务实还是监管套利?
Coinbase 的代币化股票首发面向非美国客户,这个安排本身就是一个合规信号。它说明 Coinbase 清楚,在美国境内推出一款真正 1:1 资产支持、含股息权和赎回权的代币化股票产品,在 SEC 现有框架下面临显著的注册门槛。选择先在有成熟监管框架的海外法域落地——例如 Robinhood 已在欧盟 MiFID II 下运行其代币化股票——可以在积累运营经验的同时,等待 CLARITY Act 或 SEC 创新豁免框架提供国内路径。
但这里有一个硬币的两面:Coinbase 作为一家已在美国注册并受监管的上市公司,其合规”试错成本”远高于纯离岸主体。它在美国境内有牌照体系、有披露义务、有投资者保护承诺。如果 1:1 资产支持的产品在海外运行一段时间后被 SEC 认定为需要在美国境内注册,Coinbase 面临的不仅是监管风险,还有对其整体合规声誉的连锁影响。
竞争格局:代币化股票不是零和博弈,但合规架构决定天花板
当前的代币化股票赛道已经形成了三条差异化路径:
Robinhood Chain:衍生品/暴露型代币,在欧盟 MiFID II 框架下运行,覆盖 2000+ 美股和 ETF,追求覆盖广度而非所有权深度。
Coinbase/Base:所有权型代币,1:1 资产支持,含股息权和赎回权,首发非美客户,追求合规”硬度”。
第三方平台(Kraken xStocks、Backpack Securities):各有不同的所有权和托管结构,有些在 Solana 上运行,有些走跨境证券经纪路径。
这三条路径的竞争,本质上不是技术的竞争,而是法律结构的竞争。谁能先在自己的目标法域完成监管注册或豁免,谁就能定义代币化股票的合规基准。
怎么看
- Pollak 的”1:1″承诺目前还是一个设计目标,不是已备案的结构。Coinbase 没有公布托管模型、过户代理人安排、或注册豁免路径。在 SEC 明确表态”形式不改变证券法适用”的前提下,”1:1 支持”与其说是一个技术特性,不如说是一个法律承诺。
- “衍生品 vs 所有权”这个二元叙事本身存在简化风险。Robinhood 从未在官方材料中将其产品标注为”衍生品”——那是 Pollak 的竞争性表述。Robinhood 官方用词是”暴露(exposure)”。这两种标签在法律层面对应的监管义务不同,读者应基于各方自己的公开文件做判断。
- Coinbase 的代币化股票 + Base 结算 + SEC 注册 AI 投顾(Coinbase Advisor)的产品组合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合规信号。Coinbase 正在搭建一个完整的受监管数字资产-传统资产融合平台,代币化股票是其中一环,但不是孤立的产品。理解其合规策略需要看全局布局。
- Base 从一个社交/Meme 链向金融链转型,其中心化程度可能反而成为合规护城河。L2BEAT 正在考虑将 Base 从 Stage 1 降回 Stage 0(更高的中心化程度),这在加密原生社区中是一个负面信号。但如果 Coinbase 将 Base 定位为合规代币化股票的结算层,一个由上市公司控制的排序器反而可能符合监管机构对”受监管基础设施”的预期。
- 跨境证券法的”母国 vs 东道国”管辖权冲突是最终的未解难题。一名欧洲用户通过 Base 持有美国公司股票的代币化版本——这枚代币到底受美国证券法约束还是用户所在国的证券法约束?这个问题目前没有清晰的国际共识,而 Coinbase 和 Robinhood 的首发市场选择恰恰反映了它们在规避这个最大的不确定性。
一句话总结
Coinbase 和 Base 的 1:1 代币化股票产品,代表的不是”我们比 Robinhood 做得更好”,而是”我们选择了一条法律上更重但合规壁垒更高的路径”——在 SEC 已明确表态的情况下,这个选择的价值只有在产品真正落地、注册文件公开之后才能被验证。
本文基于 Jesse Pollak 2026年7月21日 X 帖文(一手信源)、Coinbase 2026年6月16日官方 X 公告(一手信源)、SEC Corporation Finance 关于数字资产证券的框架声明、以及 CoinDesk、CoinCentral、CoinLaw 等媒体的交叉验证报道撰写。文中对 Robinhood 产品的定性基于各方的公开文件和分析,不构成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