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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委员 Mark Uyeda 就撤销加密案件与 Innovation Exemption 的定性作出说明。本文从执法一致性与豁免条款的角度,拆解其法律含义与对持牌机构的启示。
事实与依据
据加密记者 Eleanor Terrett 报道,SEC 委员 Mark Uyeda 表示,SEC 撤销了部分从上一届政府延续下来的加密案件,因为在准备对相关法律解释作出 180 度调整的同时,继续在法庭上为原有解释辩护,将损害 SEC 的可信度(吴说区块链转述,2026-09-24)。
Innovation Exemption 的性质与条件
Uyeda 将 SEC 针对代币化证券推出的 Innovation Exemption 称为「试点」。SEC 于 9 月 17 日批准该项临时、有条件的豁免,允许符合条件的平台通过许可型 AMM 与流动性池交易部分代币化美股,有效期至 2031 年(SEC 官方声明,2026-09-17)。豁免包含两层:豁免「代币化证券场所」(TSV)被认定为「交易所」,以及豁免以自有资本提供流动性的「受覆盖机构」被认定为「交易商」。
豁免的关键前提
TSV 须为美国主体,智能合约公开、可审计,并部署在公共无许可区块链上;二级交易参与者须经许可或凭据验证;代币须传达与标的股票同等的股东权利;仅限二级交易,不得在一级市场发行;排除合成型敞口、证券型掉期与第三方打包代币。若标的股票停牌,TSV 须同步停牌,并履行账簿记录与报告义务。
合规分析
撤案依据:执法一致性与机构可信度
Uyeda 的逻辑是:若监管机构在推翻旧法律解释的同时仍为其辩护,会产生立场自相矛盾,进而损害 SEC 作为执法者的可信度。这实际上把「执法一致性」提升为一种需要主动维护的制度性利益——这也是此前多起旧案被系统性撤回的深层动因。
豁免的「试点」定性
将 Innovation Exemption 界定为「试点」,意味着该豁免是过渡性、实验性的,未来规则仍可能调整。Uyeda 主张技术中立监管,通过符号限制、交易量上限与公开交易数据,将试点限定在可观察的框架内。这与 SEC 此前通过豁免性权力引入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ETF 的历史路径一脉相承。
与 CLARITY 法案的关系
豁免的推出恰逢 CLARITY 法案于 9 月 15 日在参议院程序性投票中以 49-50 失利。立法停摆后,SEC 转而以既有行政权力推进市场结构创新,这是理解本次豁免定位的关键背景。
机构合规要点
- 豁免条件:仅适用于许可型 AMM 与流动性池,且排除合成型代币,须满足通知、透明、停牌协同、账簿记录与技术保障等条件。
- 试点期限:豁免有效期至 2031 年,机构参与前需评估临时性带来的不确定性。
- 执法环境:旧案系统性撤回,不代表新的执法真空,机构仍需按现行框架评估自身合规。
- 股东权利:代币须承载真实投票、分红等权利,第三方代币化需通知标的发行方并预留异议期。
结论
Uyeda 的表述揭示了一个关键转折:SEC 正把执法一致性视为制度性资产,并通过「试点」式豁免为代币化证券探索长期规则。对持牌机构而言,这是切入代币化证券的窗口,也是需要持续跟踪的规则真空期。
本文基于SEC 官方声明(2026-09-17)及 Eleanor Terrett 相关报道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