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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9 月 2 日,中国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会)主委彭金隆在 FinTechOn 2026 & AFA 高峰会上宣布,《虚拟资产服务法》已于今年 6 月 30 日三读通过,金管会正积极制定 9 项配套子法,其中包含稳定币相关规范,最快将于 2027 年第一季度正式公布实施。这是中国台湾地区从「洗钱防制登记制」迈向「分业别持牌制」的关键一步——新法落地后,交易所、托管、稳定币发行等业务将首次被纳入一个统一的专法框架,而 8 家已完成 AML 登记的既有业者,也正式进入换照倒计时。
一句话速览
- 金管会主委彭金隆 9 月 2 日宣布,9 项子法(含稳定币规范)最快 2027 年 Q1 公布实施;《虚拟资产服务法》已于 6 月 30 日三读通过
- 新法设 7 大服务类别持牌(交换、交易平台、移转、保管、承销、借贷、其他),每类业务须分别取得许可,金管会为唯一主管机关
- 境内发行稳定币须经央行同意且十足准备(1:1 储备、隔离账户/信托),并禁止付息;USDT、USDC 等境外稳定币被定性为「商品」
- 既有 8 家 AML 登记业者(MaiCoin、BitoGroup、XREX 等)须在 1 年内重新申请许可,最长 21 个月换照过渡期,可再延 3 个月
- 无牌经营最高处 7 年有期徒刑 + 新台币 1 亿元罚金;操纵价格最重判 10 年;欺诈 3–10 年 + 新台币 2 亿元
发生了什么
从「登记」到「持牌」:一张牌照只管一类业务
中国台湾地区自 2021 年起,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VASP)实行的是洗钱防制(AML)申报登记制——业者只需向金管会完成防洗钱登记,即可开展业务,监管重心放在资金流向与身份识别,而非经营行为本身。《虚拟资产服务法》共 56 条,把这一逻辑彻底翻转:金管会成为唯一主管机关,业务被拆分为 7 个独立持牌类别,即交换、交易平台、移转(转账)、保管(托管)、承销、借贷及「其他」兜底项。关键在于「一类一照」——同一家业者若既经营交易所、又提供托管服务,就必须分别取得两张许可,不能再靠一张登记一揽子覆盖。这实质上把加密平台从「轻监管的科技公司」重新定义为「须经特许的金融事业」。
稳定币被单列:境内发行要央行同意、境外稳定币算「商品」
9 项子法中,稳定币规范是市场关注度最高的一项。按已披露的方向,境内发行稳定币须同时取得央行同意与金管会许可,代币须锚定法定货币,并维持 1:1 十足准备——储备须与自有资金分离,存放于境内金融机构的隔离账户或信托,同时禁止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或收益。更值得注意的,是境外稳定币的处理方式:USDT、USDC 等外国发行的稳定币不被视为受规管的稳定币,而是一律定性为「商品」(commodity),仍可在中国台湾本地交易,但只能在取得相应牌照的平台上架。这一「境内/境外」二分法,等于为美元稳定币与本地新台币稳定币划出了两条截然不同的合规轨道。
换照过渡期与罚则
对既有业者,新法没有采取「一刀切」清场。目前已完成 AML 登记的 8 家 VASP(含 MaiCoin、BitoGroup、XREX 等)自法生效日起,有 12 个月的申请窗口提交许可申请,最长有 21 个月完成全部合规整改,必要时可再延 3 个月;新进业者则没有任何宽限,须自始符合全部要求。罚则同样严厉:未经许可经营 VASP 或发行稳定币,最高处 7 年有期徒刑与新台币 1 亿元罚金;涉及欺诈者处 3–10 年有期徒刑、最高新台币 2 亿元罚金。金管会还明言,虚拟资产衍生品已列入未来一年的监管路线图,并同步推进「传统金融、数位金融、区块链金融」三轨并行的金融科技框架。
为什么重要
「分业持牌」是亚洲加密监管的共同分水岭
中国台湾这份专法,与欧盟 MiCA、日本、韩国的路径高度同构——都是把加密业务从反洗钱登记制的「外围」,整体迁入「分业别、逐项许可」的持牌金融体系。金管会也明确表示,立法即对标 MiCA、日本与韩国框架。对在多个亚洲法域展业的机构而言,这意味着「一类业务、一套许可」正在成为区域标准:牌照不再是「有没有」的二元问题,而是「有多少张、覆盖哪些业务」的结构性问题。对早期就投入合规基础设施的业者,这构成竞争壁垒;对小型平台,许可、托管、资安与治理成本可能直接成为退出市场的门槛。
稳定币「境内/境外」二分法,是这份子法最值得跟踪的制度设计
把境外稳定币定性为「商品」而非「稳定币」,是中国台湾方案里最具制度张力的部分。它一方面延续了金融监管对「货币发行权」的审慎——只有经央行同意、十足准备的本地发行,才被赋予支付属性;另一方面又承认美元稳定币的市场现实,允许其经由持牌渠道继续流通。对从业者来说,这释放的信号是:本地新台币稳定币的合规空间被正式打开,但「境外稳定币」与「本地稳定币」之间的兑换、清算与储备安排,仍有赖 9 项子法把边界划清。香港正推进的稳定币发行人牌照(FRS)机制,与中国台湾这套「境内发行央行同意 + 境外商品化」的方案,恰好构成两个值得对比的监管范本。
对香港及跨境机构的启示
香港的 VATP 牌照制度与中国台湾的「7 类分业持牌」在逻辑上一致,但在稳定币、托管、借贷等细分业务的切分方式上各有侧重。中国台湾把「承销」「借贷」单列为持牌业务,香港则把借贷、衍生品等纳入更宽泛的证券型代币与 VASP 框架;两地在「一类一照」与「多业务如何嵌套」上的差异,将成为跨境机构申请成本与架构设计的直接变量。对同时布局港台两地的机构,最务实的动作是:在子法正式出台前,先把现有的 AML 登记主体、业务条线与拟申请的牌照类别逐一对应清楚,避免换照窗口期(12–21 个月)被合规整改的排期挤占。
怎么看
- 别把「9 项子法」读成「马上生效」:专法虽已三读,但子法未落地前,七类牌照的具体门槛、稳定币储备资产清单、境外稳定币上架条件都还是未知数,现阶段不宜据标题提前做合规假设。
- 换照窗口是真正的倒计时:8 家既有业者只有 12 个月申请、最长 21 个月整改,对刚完成 AML 登记、业务却横跨多个类别的平台,现在就该启动牌照类别与业务条线的对照盘点。
- 稳定币「商品化」是双刃剑:它保住了 USDT/USDC 的本地流通,但也意味着境外稳定币无法自动获得支付工具的合规地位,围绕储备证明、上架审查与兑付安排的额外义务将集中落在持牌平台上。
- 香港的对照价值:香港持牌机构应把中国台湾这套「分业持牌 + 稳定币二分法」当作一面镜子,反观本地 VATP 与稳定币 FRS 框架在业务切分、跨境互认上的异同,为可能的港台协同提前留出架构余地。
一句话总结
中国台湾《虚拟资产服务法》以 56 条专法把加密业务从 AML 登记制整体迁入「7 类分业持牌」框架,9 项子法最快 2027 年 Q1 落地;其中最关键的稳定币条款将境内发行(央行同意 + 十足准备)与境外稳定币(定性为商品)切成两条轨道,8 家既有业者也正式进入 12–21 个月的换照倒计时——这是一次把「牌照」从外围推向核心的监管范式切换。
本文基于 中央社(记者苏思云)2026-09-02 对金管会主委彭金隆于 FinTechOn 2026 & AFA 高峰会发言的报道 撰写,并交叉参考 链新闻 ABMedia 对同一场合的报道,以及 CryptoBriefing、CoinDesk 对《虚拟资产服务法》56 条条文、7 类持牌业务与罚则的英文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