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加密法案获91名议员联署:空投税从”到账即征”改为”卖出才缴”——欧洲首个数字资产税收友好信号?

法国加密法案获91名议员联署:空投税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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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24 日,法国国民议会议员 Paul Midy(复兴党)宣布提交一项加密资产综合法案,获 91 名议员联署。这是欧盟自 MiCA 全面实施以来,成员国层面最全面的加密友好立法尝试。法案核心条款包括空投税递延、加密亏损 10 年结转、小额加密支付免税,以及将 SAS(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纳入欧盟 DLT 试点制度参与者范围。本文从税法和证券法的交叉视角,分析各条款的法律意义及对欧盟加密监管格局的影响。

法案核心条款:四重改革的法理基础

第一,空投税收时点:从”取得时课税”到”处分时课税”

法国现行税制下,空投代币适用《税法总则》(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CGI)第 150 VH bis 条的加密资产处分收益制度。理论上,该条款以”处分”(cession)为应税事件,但税务机关(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Finances Publiques, DGFiP)在实务中将”收到空投”解释为”以零对价取得”—按照权责发生制逻辑在取得时点确认应税收入,适用动产资本利得(plus-values sur biens meubles)的 30% 统一税率(加上 17.2% 社会分摊金,实际税负约 47.2%)。Midy 法案拟在 CGI 中新增专条,明确将空投所得归入”处分时确认”的利得计算。这一修改在法理上有坚实支撑:OECD 税收协定范本第 13 条对”财产收益”采用实现原则(realization principle),税收义务仅在资产被出售、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时发生。Midy 法案实际上是将加密空投的税收处理从法务实践的”准推定课税”回归到税法的”实现原则”(The Big Whale,2025-11)。

第二,亏损结转 10 年:与金融资产税制的对齐

法国现行 CGI 第 150 VH bis 条下,加密资产处分亏损仅在同类加密资产处分收益范围内抵扣当年所得,不可结转至后续年度。这一限制与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资产(可结转 10 年,CGI Art. 150-0 D)存在显著差别待遇。Midy 法案拟将加密亏损结转期限延长至与金融资产对齐的 10 年。从欧盟法的平等对待原则来看,这一修改具有合法性基础: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 20 条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不直接约束税收立法,但为同类资产同类税收处理提供了原则性支撑。更重要的是,10 年结转允许加密投资者在高波动性市场中平滑税务负担——考虑到加密资产价格波动远大于传统股票,亏损结转对保护非专业投资者的正当预期具有制度性价值。

第三,高管住址隐匿与安保费用企业化

法案规定加密企业高管的住址信息可从公开登记册中移除,且企业有权列支高管的安保费用。这两项条款在法国公司法下并无先例,但在英国公司法第 243 条(董事住址保护令,Companies Act 2006 s.243)和新加坡公司(杂项修正)法 2024 中有近似机制。法理依据在于:当特定行业的从业者因其职业身份面临超出合理范围的人身安全风险时,国家有积极的保护义务——这是《欧洲人权公约》第 2 条(生命权)和第 8 条(私生活受尊重权)的延伸适用。

第四,SAS 纳入 DLT 试点制度:代币化证券发行的中小企业通道

这是法案中最具结构性意义的条款。欧盟 DLT 试点制度(Regulation (EU) 2022/858)允许经授权的市场参与者运营基于 DLT 的多边交易设施(DLT MTF)、结算系统(DLT SS)或交易和结算一体化系统(DLT TSS)。目前,参与 DLT 试点的实体几乎全部是持有 MiFID II 牌照的大型投资公司或交易所。Midy 法案拟将 SAS 纳入”DLT 市场基础设施”的申请人范围。SAS 是法国最常见的公司形式,注册资本无最低要求,治理结构灵活。这意味着理论上任何合规的法国初创公司都可以申请成为 DLT MTF 的运营者——在代币发行、交易和结算的完整链条上进行试点。这一条款与美国 SEC 的 Reg CF(众筹豁免,每年最高 500 万美元融资额)的目标相似,但法律路径截然不同:Reg CF 是通过证券注册豁免降低发行端门槛,Midy 法案则是通过扩大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准入范围降低交易端门槛(Regulation (EU) 2022/858)。

与 MiCA 的关系:互补而非替代

MiCA 第 2 条第 4 款明确将”属于 MiFID II 定义的金融工具的加密资产”排除在其管辖范围之外。这意味着代币化股票、代币化债券等”证券型代币”落入 MiFID II/DLT 试点制度而非 MiCA 的管辖。Midy 法案的 SAS-DLT 条款直接针对的就是这个 MiCA-MiFID 交叉地带——让中小企业也能在受监管的 DLT 市场基础设施上发行和交易代币化证券。在税收层面,MiCA 未涉及成员国税收主权,各成员国自行决定加密资产的个人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处理——这正是 Midy 法案可以独立发挥作用的空间。

政治前景与对欧盟加密立法的示范效应

  • 立法程序:法案需经国民议会委员会审议→全院辩论→一读投票→参议院审议→联合委员会协调。在法国总统马克龙剩余任期至 2027 年的政治窗口内,法案通过的机率取决于执政联盟在国民议会的票数以及财政部的立场。财政部此前曾以”需要更深入研究”为由要求撤回 Midy 的治理代币税改修正案——这次作为独立法案而非财政法案修正案提交,立法路径的独立性更强,但也面临更长的审议周期。
  • 跨党派支持:91 名联署全部来自复兴党及友党,缺乏左翼(不屈法国、社会党)和右翼(共和党、国民联盟)的联署。要在一读中获得多数支持,Mid 可能需要争取至少部分中间偏右议员的支持。
  • 对欧盟的示范效应:如果法国通过该法案,预计德国、荷兰、葡萄牙等欧盟核心成员国将面临跟进压力。特别是在空投税改和 DLT 试点中小准入方面,后发国家可以直接复制法国的立法文本。法国可能成为欧盟”加密税收竞争”的启动者。

一句话总结

Midy 法案不是一部宏大的框架性立法,而是一组精准的”纠偏”措施——纠正法国现行税制对加密创新的扭曲,填补 DLT 试点制度中小参与者的空白,并回应加密行业特有的物理安全风险。如果通过,它将使法国在欧盟内部从”高税率加密法域”转变为”税收确定性强、市场准入门槛合理”的加密友好法域——这是一次围绕制度竞争力的供给侧改革。


法律引用与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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