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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在立法会书面答复中确认了一个时间窗口:受监管稳定币预计在今年中至下半年推出。这不是第一次提到时间表——6月10日的口头答复说过”最早年中”——但6月24日的答复多了三件事:对未持牌发行人的执法行动已经在进行中、今年将提交涵盖虚拟资产交易/托管/咨询/管理服务的综合法案、以及金管局正在参与国际清算银行(BIS)关于稳定币对传统银行体系影响的全球研究。香港的稳定币监管正在从”发牌阶段”进入”执行阶段”。
时间表、执法和新法案——三件事同步推进
先看时间表。根据(立法会 LCQ11 书面答复,2026-06-24),两家持牌机构的业务计划指向今年中至下半年推出。这两家是2026年4月10日获发牌的 Anchorpoint Financial Limited 和汇丰银行(HSBC)。金管局的措辞是——持牌机构在正式推出前必须完成技术平台和系统测试、落实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储备资产管理、价格稳定机制、赎回安排、技术安全等),金管局正”与持牌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所有推出前准备工作按计划推进”。
换句话说,时间表是业务计划驱动的,不是监管设定的硬性截止日。如果技术测试和风险管理措施的落实出现延迟,时间表也会跟着调。这是一个务实的监管姿态——不急于推出,但也不拖。
执法已经开始了
这可能是6月24日答复中最值得关注的部分。《稳定币条例》生效以来,金管局已经向市场上经营稳定币发行业务的未受监管实体发信,解释法律规定和要求,并持续跟进这些实体是否已经作出改善。答复中用了”as part of the HKMA’s daily work”——这说明发信不是一次性的公关动作,而是日常监管工作的一部分。
更值得关注的是升级路径:视乎个案性质,金管局可将个案转交警方或律政司跟进。这不是”我们在考虑要不要执法”,而是”我们的日常监管中已经包括执法,而且有明确的执法升级通道”。对于境外实体积极向香港公众营销稳定币的情况,金管局还可以通过现有的监管合作机制联系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当局。
证监会也有同步动作——在根据《打击洗钱条例》监察可疑无牌活动时,如果发现有人积极向香港公众营销未受监管的稳定币,会将相关信息转交金管局跟进。
综合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法案来了
在答复的第三部分,许正宇确认了一个重要的立法计划:政府和证监会将在今年向立法会提交法案,为虚拟资产交易、托管、咨询和管理服务提供者建立监管制度。原文的措辞是”virtual asset dealing, custodian, advisory and management service providers”——覆盖了比现行《打击洗钱条例》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更广的业务范围。
这标志着香港的加密监管从”按业务类型逐项立法”(先稳定币、再交易平台)向”综合性框架”迈进。对于合规从业者来说,这意味着未来在香港从事任何类型的虚拟资产服务都需要考虑牌照义务——不只是交易所和稳定币发行人。
储备资产、BIS和银行系统的风险隔离
答复的第一部分专门回应了立法会议员对”金融脱媒”风险的关切——如果稳定币广泛使用,会不会导致银行存款大规模外流、冲击银行的存贷基础和流动性比率?
金管局的回应是三个层面:第一,储备资产必须存放在香港的银行——合格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和高质素高流动性债务证券。这实际上把稳定币的储备资产锁定在香港银行体系内,不会因为稳定币发行而导致资金外流。第二,金管局保留随时施加额外监管要求的权力。第三,金管局正在积极参与BIS关于稳定币广泛使用对传统银行体系影响的国际研究,确保香港的风险管理与国际标准一致。
这里有一个设计巧妙的点:稳定币的储备资产恰好成为银行体系的存款来源。表面上看,用户把银行存款换成稳定币会导致银行存款减少;但实际上,稳定币的储备资产又存回银行——存款只是从零售账户转移到了持牌发行人的储备账户。这不是存款消失,而是存款结构的改变。
怎么看
- 监管姿态从”鼓励创新”转向”创新+执法并重”:4月发牌时的基调是”里程碑”和”负责任创新”,6月答复的基调明显多了一层执法意味。这不是态度转变,而是政策节奏的自然演进——发完牌之后就是监管执行。对未持牌实体来说,金管局的”发信+跟进+必要时转介执法机构”三步走意味着不再有”灰色地带”的侥幸空间。
- 综合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法案将重新定义香港的加密合规版图:目前香港的加密监管是”拼图式”的——稳定币归金管局、交易平台归证监会、OTC和托管暂时没有专门立法。今年提交的综合法案可能把拼图变成一张完整的图。对已经在香港运营加密业务的企业来说,现在就应该开始评估现有的牌照覆盖范围是否足够。
- “稳定币不是投资产品”的定性正在被反复强调:答复中专门有一段提醒公众——受监管稳定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支付工具,不是投资或投机产品。此前市场上有稳定币概念的炒作导致价格异动,监管机构已经敦促公众”不要仅凭市场热潮或价格升势做出非理性投资决定”。这对市面上那些打着”稳定币概念”旗号的项目是一个清晰的风险信号。
- 储备资产的”本地化存放”要求为银行体系上了一道防火墙:合格储备资产必须存放在香港银行,这意味着即使境外出现稳定币挤兑或脱钩事件,香港持牌稳定币的储备不会受到跨境冻结或偿付能力问题的直接影响。这是一个在稳定币设计中容易被忽略但实际很重要的合规细节。
一句话总结
香港的稳定币监管在6月24日这份立法会答复中完成了一次重要的换挡——从”框架设计+首批发牌”切换到”执法落地+综合立法准备”——对于还在香港市场”先做着”的未持牌稳定币项目来说,金管局那句”可转交警方或律政司”应该认真对待。
本文基于香港立法会 LCQ11 书面答复(财库局局长许正宇,2026-06-24)及金管局稳定币发行人牌照授予公告(2026-04-10)撰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