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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0 月 16 日,法国国民议会在 2027 年财政预算法(PLF 2027)首读中,以 38 票赞成、37 票反对、25 票弃权的微弱多数,通过了由「民主与共和左翼」(GDR)议员 Nicolas Sansu 提出的第 I-3898 号修正案。该修正案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投资者将加密资产兑换为《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项下「电子货币代币」(EMT)时的递延纳税待遇,使该等兑换按 31.4% 的统一税率(PFU)即时触发资本利得税。这是 MiCA 的监管分类首次直接进入欧盟成员国国内税法的应税时点判定。
5 点摘要
- 法国国民议会 10 月 16 日以 38:37(25 票弃权)一票之差通过 2027 年预算修正案 I-3898,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加密换 MiCA 电子货币代币」的递延纳税。
- 修正案仅针对 MiCA 第 3 条界定的「电子货币代币」(锚定单一官方货币、持有者享面值赎回权),受监管的 USDC、EURC 落入范围,无 MiCA EMT 牌照的 USDT、DAI 按字面解读不在此列。
- 应税所得适用法国现行 31.4% 统一税率(PFU,含 12.8% 所得税与 18.6% 社会保障缴款),成本基础由「全投资组合整体成本法」改为「资产个别加权平均法」。
- 投票呈党派分裂:左翼阵营主导支持,马克龙阵营 12:1 反对,国民联盟 10 票反对、25 票弃权;政府(公共账务部长 David Amiel)以「难以定义并追踪稳定币」为由要求撤回未果。
- 修正案仍处预算案首读阶段,财政委员会 10 月 9 日曾否决收入章节、10 月 20 日收入章节全会投票推迟、11 月 17 日全案审议后送参议院,政府亦可能援引宪法 49.3 条选择性保留。
一、现行课税规则与递延机制
法国《税法总典》第 150 VH bis 条(2019 年确立)确立了加密资产的课税框架:散户投资者仅在将加密资产兑换为法定货币、或用于购买商品与服务时,才构成应税处置事件;「加密换加密」——包括将高波动代币兑换为稳定币——通常享有递延纳税(sursis d’imposition),直至资金最终兑换为欧元。这一安排旨在为投资者在市场剧烈波动下的「避险式」换仓提供缓冲,避免对纸面浮盈提前课税。
修正案 I-3898 的立法逻辑,正是填补提案人所称的法律空白:将加密资产兑换为欧元会触发统一税,而兑换为稳定币则不触发。修正案因此将「兑换为 MiCA 电子货币代币」纳入应税范围,使纳税时点由「兑换为法币」前移至「兑换为受监管稳定币」。
二、应税客体的精确边界:MiCA「电子货币代币」
需特别厘清的是,31.4% 并非新设税率,而是法国对加密资产处置适用的既有统一税率(Prélèvement Forfaitaire Unique,含 12.8% 所得税与 18.6% 社会保障缴款)。修正案改变的是应税时点,而非税率本身。
「电子货币代币」(EMT)亦是一个精确的监管概念,而非对「稳定币」的泛指。依据 MiCA 第 3 条,EMT 指锚定单一官方货币、持有者对其享有面值赎回权的代币。据此,受监管的 Circle USDC 与欧元稳定币 EURC 落入征税范围,而缺乏 MiCA EMT 牌照的 Tether(USDT)及去中心化协议 DAI,按文本的字面解释,反而不在征税之列。这一「受监管者征税、不受监管者豁免」的倒置,被 Chainalysis 法国区 CEO François Volpoët 批评为直接削弱 MiCA「将交易者引回合规渠道」的政策目标。
此外,修正案同步改写成本计算方法:由现行「全投资组合整体成本法」改为「资产个别加权平均法」。持有 2027 年前所获代币的纳税人,须在「逐资产实际成本」与「按 2026 年 12 月 31 日投资组合成本的按比例分摊」之间一次性、不可撤销地作出选择。ORWL Avocats 税务合伙人 Léa Mastrolillo 指出,这意味着纳税人须逐枚代币计算成本基础。
三、投票格局与程序争议
本次投票的戏剧性在于其一票定乾坤的微弱优势。100 名参与表决的议员中 75 人实际投票,绝对多数门槛恰为 38 票,修正案恰好取得 38 票。支持方几乎全部来自左翼阵营(不屈法国 12 票、社会党 9 票、生态党 8 票、GDR 3 票);总统马克龙所属的 EPR 党团以 12:1 反对;国民联盟投下 10 票反对、25 票弃权。更引人注目的是,EPR 议员 Olivia Grégoire 事后提交更正,称其本欲投反对票,但议会记录仍将该修正案列为「已通过」,官方结果未作更改。
政府立场明确反对。公共账务部长 David Amiel 曾要求 Sansu 撤回提案,理由直指可执行性——法国需先厘清「稳定币」的定义,并建立追踪投资组合内部资金调拨的能力。财政委员会总报告人 Philippe Juvin 虽代表委员会背书,但个人倾向保留递延待遇,理由是加密资产波动性过高。
四、立法进程与配套修正案
该修正案距离成为法律仍有相当距离。财政委员会 10 月 7 日曾通过类似文本,但 10 月 9 日以 31:3 否决了预算收入章节,迫使修正案重新提交全会;10 月 16 日首读通过后,原定 10 月 20 日举行的收入章节「严肃投票」因 3396 项修正案中仍有 2828 项未审议而推迟;11 月 17 日将审议全案,随后送交参议院。此外,若政府援引宪法第 49.3 条强推预算,将有权决定保留哪些修正案。
同批推进的配套修正案进一步勾勒出立法方向:I-2701 要求税务居民申报合计价值超过 10 万欧元的自托管钱包持仓;I-CF1822 拟对持有逾 80 万欧元加密资产、且在法国居住满十年中六年的居民征收「离境税」。同一场会议还以 75:18 否决了加密亏损十年结转提案。议会报告人 Charles de Courson 援引其参与撰写的议会调查指出,2021 年仅 2 万名纳税人申报了 4 亿欧元应税加密所得,而实际实现收益估达 35 亿欧元。
五、合规启示:MiCA 与国内税法的首次交汇
法国这一修正案的价值远超单一税率本身。它首次使 MiCA 的「电子货币代币」分类,直接进入一国国内税法的应税时点判定——同一枚稳定币的监管身份,将同时决定其市场准入资格与纳税时点。这一「监管—税务」联动,为欧盟各国提供了可复制的观察样本。
行业观察人士担忧,向稳定币兑换征税可能驱使投资者转向去中心化平台或离岸交易所,反而背离 MiCA 的监管初衷。目前法国现行税务规则维持不变,投资者仍须等待 2027 年预算最终立法。但对在欧洲展业的机构与做市商而言,一个明确信号已经释放:稳定币的「避险」属性正被各国税收立法逐一拆解;若该条款最终落地,2027 年起每一次「避险式」换仓,都可能触发一份实打实的应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