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ying 艾盈是一家专注于传统金融及Web3的合规咨询服务机构,本文为团队原创,转载需授权。
导语: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于 10 月 15 日发布第 392 号咨询文件(CP 392),为数字资产平台(DAP)与代币化托管平台(TCP)拟定持牌标准,涵盖客户资产隔离、交易公平透明与财务资源三大维度,并将净有形资产(NTA)门槛最高设定为 1400 万澳元。新规将于 2027 年 4 月 8 日生效,存量机构须在 2027 年 10 月 7 日前提交 AFS 牌照申请方可继续运营。
发生了什么
CP 392:加密平台持牌标准浮出水面
ASIC 于 10 月 15 日发布第 392 号咨询文件,为数字资产平台(Digital Asset Platforms,DAP)与代币化托管平台(Tokenised Custody Platforms,TCP)拟定持牌、托管、交易与资本标准。意见征集截止 2026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5 时(AEDT),最终规则与指引预计 2027 年 3 月发布。
法律基础与时间表
新规的立法依据是《2026 年公司法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Corporations Amendment (Digital Assets Framework) Act 2026),该法案于 4 月 1 日经议会通过、4 月 8 日获御准。它创设了两类新产品——数字资产平台(DAP)与代币化托管平台(TCP),由 ASIC 负责发牌。新制度于 2027 年 4 月 8 日生效;在该日期已运营的平台,须在 2027 年 10 月 7 日前申请 AFS 牌照或其变更,申请在审期间可继续运营。
三大支柱:资产安全、公平交易、财务实力
ASIC 委员 Alan Kirkland 表示,监管遵循「同类活动、同类风险、同类监管结果」(same activity, same risk, same regulatory outcome)原则。草案核心分三块:其一,客户资产保护——要求平台将客户资产与自有资金隔离,强化私钥管理,以信托方式持有客户资产,并明确客户提款权与流动性;其二,公平交易——要求平台以公平、有序、透明方式运作,覆盖最佳执行、盘前盘后价格透明、上市准入、交易监督、运营韧性,并限制平台「对客对赌」(以自有账户与客户对手交易),禁止「上架费」(shelf-space fees);其三,财务实力——引入净有形资产(NTA)与流动性要求。
资本门槛:最高 1400 万澳元
ASIC 就三种 NTA 模型征求意见:其中两种设定「1400 万澳元」与「平均营收的 10%」孰高的下限,其中一种对仅持有非金融产品的运营商将下限降至 700 万澳元;第三种以 200 万澳元起步,叠加基于活动的金额(如以主事人身份交易加 100 万澳元)。凡将底层资产全额交由合格外部托管人保管的运营商,三种模型下的门槛均大幅降低。此外,ASIC 不要求境内托管,但要求最佳执行至少接入两个流动性来源。
既往申请与监管铺垫
ASIC 已记录逾 140 份数字资产相关金融服务授权的申请,其中逾 110 份来自 INFO 225 项下、覆盖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行业「不行动期」(no-action period)的响应。该不行动期曾于 2026 年 6 月延长至 9 月 30 日。FTX 于 2022 年倒闭曾令约 3 万名澳大利亚用户无法取回资产,是本轮强化托管与隔离规则的直接背景。
合规分析
从「不行动期」到「发牌制」:确定性取代观望
CP 392 标志着澳大利亚加密监管从两年多的「不行动」过渡期正式转向强制发牌。对已在澳运营的交易所与托管方而言,2027 年 4 月 8 日之后,「是否持牌」不再是战略选择而是市场准入前提。合规负责人应立即评估自身业务落入 DAP 还是 TCP 定义,并判断现行 AFS 牌照可否通过「变更」扩展授权,而非从零申请。
资本门槛的分层逻辑与合规成本
1400 万澳元 NTA 上限并非统一适用,而是与业务风险挂钩:全额外部托管、纯非金融产品、不以主事人交易,均可显著降低资本要求。这传递出明确信号——监管鼓励「轻资产、强隔离、少自营」的架构。对中小平台而言,选择合格外部托管人不仅是成本取舍,更直接决定其资本门槛档位,需在 2026 年 11 月 27 日意见截止前充分评估并反馈。
托管隔离与破产隔离的制度含义
草案基于《公司法》第 912BE 条(资产持有)与第 912BF 条(交易与结算)构建标准。要求以信托方式持有客户资产、并与平台自有资产隔离,实质是将「破产隔离」纳入法定框架——即使平台或相关方破产,客户资产也不进入破产财产。对以非信托安排(如寄托/bailment)持有者,须证明该安排在破产情形下仍能保护客户权益,这是合规方案设计中最需谨慎之处。
对「对客对赌」与上架费的禁止
限制平台以主事人身份与客户对手交易、并禁止为上架某代币收取「上架费」,旨在消除利益冲突与市场操纵诱因。这与美国 CFTC、欧盟 MiCA 及香港 SFC 对利益冲突治理的趋同方向一致。对依赖自营做市或上架费收入的平台,这一变动将直接冲击其商业模式,需提前重构收入结构。
- CP 392 落地:ASIC 10 月 15 日发布加密平台持牌标准咨询文件,意见截止 11 月 27 日,最终规则预计 2027 年 3 月。
- 时间表:新规 2027 年 4 月 8 日生效,存量 DAP/TCP 须于 2027 年 10 月 7 日前申请 AFS 牌照,审期可续营。
- 三大支柱:客户资产隔离与私钥管理、公平透明交易、净有形资产与流动性要求。
- 资本门槛:NTA 上限最高 1400 万澳元或营收 10% 孰高,全额外部托管与纯非金融产品可大幅降档。
- 禁区:禁止对客对赌与上架费,最佳执行须接入至少两个流动性来源,不强制境内托管。
一句话总结
澳大利亚 CP 392 将加密平台纳入 AFS 牌照框架,以「客户资产隔离、公平交易、分层资本」三支柱取代观望,最高 1400 万澳元 NTA 门槛实质鼓励轻资产、强隔离、少自营的合规架构;对已在澳运营的机构而言,2027 年 10 月 7 日前的牌照申请窗口与托管架构选择,将直接决定其市场存续。
本文基于 ASIC CP 392 咨询文件 及 CoinDesk 10 月 15 日报道 撰写。

